大浦试验区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,各镇人民政府,县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,驻陵各单位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开发区赋权工作部署,依法赋予开发区更多经济管理权限,根据省政府审定的《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赋权指导目录》,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规范性文件出台调整废止等情况,充分考虑开发区管理实际和市场主体需求,对开发区赋权清单进行了调整完善,经2023年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,现将调整后的开发区赋权清单予以公布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
此轮调整后,县政府共赋予开发区管理权限14项。
县各有关单位要依据调整后的赋权清单,切实加强跟踪指导和服务,针对赋权事项开展专项业务培训,及时研究解决赋权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。开发区要主动接受县各有关单位的指导培训和监督,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审批效率,结合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、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,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审批流程,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水平。按照“谁审批、谁监管,谁主管、谁监管”的原则,严格落实监管责任,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,特别是对事关人民身体健康、生命财产安全、环境保护和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事项的监管,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、接得住、用的好。
本通知公布后,《bt365全程担保下载_365投注入口_abefd365bet娱乐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陵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的通知》(南政〔2020〕26号)即时废止。
附件: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(14项)
2023年3月31日
附件
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(14项)
序号 |
原实施 部门 |
事项 类型 |
事项名称 |
子项 |
备注 |
1 |
发展改革部门 |
行政许可 |
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(含国发〔2016〕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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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发展改革部门 |
其他权力 |
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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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|
其他权力 |
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、备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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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城市管理部门 |
行政许可 |
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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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|
行政确认 |
不动产登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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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发区内不动产登记办事窗口办理。 |
6 |
市场监管部门 |
行政许可 |
食品经营许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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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驻机构行使,办理开发区内150 |
7 |
市场监管部门 |
行政许可 |
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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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驻机构行使 |
8 |
市场监管部门 |
其他权力 |
个体工商户备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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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驻机构行使 |
9 |
市场监管部门 |
其他权力 |
食品经营 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 备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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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驻机构行使 |
10 |
市场监管部门 |
其他权力 |
小餐饮 、食品摊贩备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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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驻机构行使 |
11 |
市场监管部门 |
公共服务 |
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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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驻机构行使 |
12 |
市场监管部门 |
公共服务 |
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遗失 、损坏补 (换) 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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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驻机构行使 |
13 |
市场监管部门 |
公共服务 |
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遗失 、损坏补 (换) 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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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驻机构行使 |
14 |
市场监管部门 |
公共服务 |
小餐饮信息公示卡遗失 、损坏补 (换) 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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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驻机构行使 |